慕紫不紧不慢吃着三鲜馄饨,听他发完一大堆牢骚抱怨,而后说道:“一会儿把电子版的案件卷宗发我邮箱,资料尽量全面一些。”

小明:“……”

片刻后,他真要哭了,“小姐姐,咱们真的不能这样……”

“我知道。”慕紫嘴里吃着馄饨,声音含糊不清,“放心吧,我没想成为全民公敌,也没让你立刻答应对方,先看看卷宗,要是有搞头,我们再商量着来。”

有搞头,意思指这案子里有值得折腾的内情。

小明的心情苦涩而纠结,他那小律所每日里忙的都是扯皮骂架的邻里纠纷,身为一个男人,不是不惆怅,有时候雄心壮志冒起来,也会期待警署里的表姐能介绍几桩大案给他做,现在倒好,大案真的来了……

可是,这是会引起民愤的啊……

要是被人知道他给虐杀案的杀人狂魔辩护,只怕第二天,律所就会被人砸了!

“小姐姐……”曲明骏还想再挣扎一下。

“吃早饭呢,回头再聊,案件卷宗记得尽快发过来。”慕紫说完,挂了电话。

“案件卷宗是什么?”身旁的白薇问道。

“是课外作业。”慕紫学会了慕容承那一套,瞎胡扯,“我和同学加入了学校里的侦探社,模拟案情调查,这个是课外作业。”

“哦,这样啊……”白薇果真没有怀疑,说道,“格瑞的课外活动挺丰富的。”

“是啊。”慕紫应和。

吃完早饭,慕紫回房间查收邮件。

要不是曲明骏提到夏女士,她甚至都不知道这桩案子的凶嫌姓夏。

——夏辰安,单亲家庭随母姓,21岁在校大学生,11月2号有人看见他从幼儿园门口带走女童周萱萱,6号周萱萱的尸体被人发现,尸体手脚被跳绳捆绑,而跳绳最后被证实是夏辰安在案发日当天于超市购买所得,这个算是指控夏辰安的关键性证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