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自从懂事以后,曹大狗对他的名字是很无奈的,特别他从小就被送进皇家学院念书,有了一些学问之后,对这样粗俗的名字更觉得反感。

但是有一次他父亲曹二狗的话点醒了他,当时曹二狗是这样说的。

“大狗啊,别嫌弃着名字不好听,狗怎么了?狗是最忠心的,咱们家国公爷最喜欢的就是狗,我跟了国公爷二十年,现在你看除了咱们府里的老爷和夫人,在外面谁敢叫我一声曹二狗的?”

当时自己父亲的话给了曹大狗很大的触动,他自信回想了一下,在恒州还真没有谁对曹二狗直呼其名的,就连恒州的总督兼刺史大人,见了曹二狗也会客气的叫一声曹管家。

至于那么年轻的县令、县尉,更是直接管曹二狗叫“曹叔”。

想明白了这些以后,曹大狗觉得自己的名字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,而且还很认真的跟着自己父亲学习怎么拍马屁,怎么让自家老爷高兴。

不得不说,他学习得还算不错,这一次郑子文允许他跟着郑龙,就是对他最大的肯定!

这天晚上,高兴万分的曹二狗喝醉了,直到他醉倒的时候,脸上都是带着笑容的。

第二天的时候,曹大狗就跟着郑龙一起去书院上学了,大家也知道了曹大狗成为了郑家大少爷随从的事,所以在这一天的下午,提亲的人就找上门了。

在大唐,指腹为婚或者十二岁嫁娶都不算什么稀罕事,封建社会嘛,这种事很正常,至少当事人是这么认为的。

曹二狗的奴籍早在十几年就已经被郑子文通过关系销掉了,所以也算是良家,他的儿子娶媳妇自然不能娶贱籍的,所以他自然得好好挑选。

前来向曹二狗说亲的人很多,曹二狗最终选择了本地的一个富户,虽不是那种数一数二的大户,但也算得上是阔绰的人家,自己的儿子娶一个这样的媳妇,也不算掉价。

决定好了之后,曹二狗就把这事给郑子文说了,郑子文当即就拍手同意,并且就近选了一个日子让他们成亲。

定下成亲日子的当天,而那个富户的儿子就如愿以偿的进了当地的县衙当了主簿,算是皆大欢喜。

成亲的日子很快就到了,借着郑子文的面子,恒州这片也来了不少人,有官员也有商人,就连长孙冲也派人送了礼物来。

客人都送礼物了,自己这个主人一点表示没有,所以郑子文便笑着朝曹二狗说道:“二狗啊,今天是你儿子的大喜日子,你喜欢什么就说,只要是用钱买得到的都没问题。”

这话说得那叫一个豪气,在场的人都被郑子文的话给镇住了,不约而同的向曹二狗投去羡慕的目光。

此时曹二狗心里也得意呢,他立刻就朝着郑子文躬身行了一个礼。

“既然老爷这么说了,那老奴就斗胆向老爷求一样东西。”

郑子文立刻笑着点了点头。

“行,你跟了我这么多年,老爷也不会吝啬,说吧,你要什么?”

听着郑子文这话,曹二狗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感动,再次朝着郑子文躬身行了一礼,然后抬起头看向郑子文。

“老爷是否还记得,二十年前,您让老奴打了一个金碗,老奴斗胆,请老爷把这个金碗赐给犬子。”

“呃……金碗?”

郑子文微微一愣,然后立刻想起来曹二狗说的今碗是什么了,顿时露出了一脸的古怪。

“二狗,那个金碗可是当初东赞用过的,挺脏的,你拿它干嘛?你真要喜欢金碗,要不老爷我直接赏你一百两黄金,你再去打两个,你们父子俩一人一个,怎么样?”

令郑子文没想到的是,曹二狗却果断的摇了摇头。

“老爷,老奴还记得,那时候老奴随着老爷来到恒州,是老爷辛辛苦苦酿出了驸马醉,然后让五夫人拿去范阳换来的辛苦钱,而这个金碗,正是用这钱打造的,它不脏!”

说着,曹二狗就再次朝着郑子文行了一礼,然后用坚定的语气说道:“还请老爷把这个金碗赐予犬子,老奴会让他把这个金碗当成传家宝,一代代的传下去。”

听到曹二狗的话,郑子文忽然想起了很多事,脸色的表情也柔和了下来。

过了一会,他才叹了口气,然后点了点头。

“唉,好吧,既然你这么说了,这个金碗就赐给大狗吧,冬儿,你去库房把那个金碗拿出来,交给曹二狗。”

“是!”

看着冬儿转身去库房拿东西了,曹二狗顿时大喜,拉着自己儿子就向郑子文行了一个大礼。

郑子文笑容满面的受了他们的礼,然后摆了摆手让他们起来。

“起来吧,曹二狗啊,话说你这个家伙,这马屁拍得越来越精湛了,幸亏是跟着老爷我,要是换了别人,你还不得上天了?”

曹二狗没有回答,只是露出一脸的傻笑。

这一幕,也再次让旁边的客人们看到了这对主仆不一样的感情,当即做出了决定,以后见到曹二狗,得更加客气一点,毕竟人家身后可是站着郑子文这个国公爷呢!

曹大狗的婚礼算是办得热热闹闹的,宾主尽欢之后,客人才慢慢散去。

第二天,媒婆再一次找上门来,不过这一次她不是来找曹二狗的,而是来找熊大熊二的。

昨天郑府办的喜事,让前来参加喜宴的客人见识到了郑子文对下人的态度,同时也让他们看到了攀上郑府的一条崭新的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