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夜。【ㄨ】

这一天,了自幼长大的小镇,苟小云嗅了一下熟悉的空气。

苟小云……他不是一个人!

不对,不对……他不是独自一人回家的,与之陪伴的,还有苏瞳这个调皮的女孩子。

“不行啊,苟小云,我突然很慌。”苏瞳两只小手捏着裙角,很是紧张。

苟小云真是拿她没办法,翻白苟小云没有和胖子他们继续呆一块了,也没和苏离见面。

苏离不久前就离开长沙了,他早早消失,也没说去哪,反正给胖子和苟小云留下来的话就是:回去一趟办点事,有时间再过来玩。

下了大巴车,回到眼道:“喂,这样不合适吧,咱俩这都拆到高地塔了,你怂了?”

“哼!是又怎么样?我怂了行了吧。”苏瞳嘟着嘴。

“不要怂,就是干,草丛屠尽天下狗!”苟小云很是霸气。

“不要干,就是怂,塔下怂出一片天!”苏瞳反驳道。

“怂个鸡毛,走着。”

苟小云一点也不害臊,拉着苏瞳的手就往家的方向走。

其实这也不奇怪,苟小云就是这么一个人。当他认准了一件事情,就没有什么好犹豫寡断的。

——苏瞳,是我苟小云的女朋友,未来老婆见婆婆什么的,完全就是很正常的事情!

什么?谁敢说我和苏瞳走不到最后?!

苟小云将会在英雄联盟领域狠狠吊打他,嗯,而且是用螃蟹!

虽然这并没有什么卵用。

“哎呀干嘛呀你,你松开!”

苏瞳羞的不行,不断挣扎着,她想甩开苟小云的手,可那只略微修长的手,却是无论如何都没有离开。

“别闹,跟我回家。”

苟小云语气很平静,就好像是在诉说一件事情一般。

苏瞳楞住了。

在一起越久,她就愈发觉得苟小云身上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。抛开电子竞技的天赋和实力不谈,就单论现在的话语和表情,几乎就可以让苏瞳迷醉。

被苟小云那只有些修长,但不算很美的手握着,莫名的让人感觉安心。

最让苏瞳为止小开心的是,苟小云的这句不算情话的情话。

都带回家去见父母了,足以可见苟小云是把苏瞳当做什么来看了。

“好!苟小云欧巴,我跟你回家思密达!”

这一会苏瞳学乖了,没有任何慌乱情绪了,这一点从她还能云淡风轻开玩笑模仿思密达就能看出来。

苏瞳坚持要买礼品,什么保健品和水果之类的,看一个买一个,苟小云倒也没怎么制止。

往往有时候,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子,比繁华都市长沙那边更加看重习俗。

可当真正到了苟小云家门口的时候,苏瞳还是很紧张的,手心里被汗水完全打湿。

苟小云给予苏瞳一个安心的眼神,而后掏出钥匙,轻车熟路开门、换鞋,进入其内。

这也是苏瞳第一次真正亲眼见到。

见到苟小云的家,见到这个她曾经一度喜欢,甚至是崇拜的苟小云家。

“这种地方,真能养育出这么一个绝世天才?”

苏瞳不可思议的打量着家内的环境,尤其是挂角处的那个接漏水的铁通,更是让苏瞳目瞪口呆。

苟小云是天才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

至于为什么在苏瞳心里,非得在前面加个绝世二字?

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,但真要这么说,也未尝不可,就算也有厉害的职业玩家和苟小云一个实力,一样的天赋,但有一样东西,无论如何都很难超过苟小云。

——心性。

老一辈的人都说养孩子要男穷女富,男孩不能惯,否则以后张扬跋扈,女孩必须用钱宠着样,免得以后被社会、金钱给迷失了方向。

这不是没有道理的,无论怎么说,苟小云在这种环境下,诞生出一种很好的心态。

并且,往往在这种草根生活长大的人,都是比较有野心,很贪婪的人。

这样的例子太多了,就说一个人吧——刘邦。

爬的越高,越不满足。无论是电子竞技,还是各领域的强者,必然需要这种心理,毋庸置疑!